拼音rén mín fǎ yuàn
注音ㄖㄣˊ ㄇ一ㄣˊ ㄈㄚˇ ㄩㄢˋ
1.昨天,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北京市二中院将张昆鹏等重犯验明正身后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2.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3.实名举报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以口供判案,以言代法,枉法裁判,包庇罪犯。
4.新报讯【记者张家民通讯员吉学刚】编造“办理高息揽存业务”,诈骗客户40万余元人民币的某证券交易营业部原职员孙某,昨天在本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受审。
5.近日,永城市的褚先生专程赶至市中级人民法院,为该院立案二庭法官赠送锦旗。
6.陶武平走进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他是力拓案其中一被告的辩护律师力拓案一周前开庭,受到密切关注。按计划,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个由三名法官组成的合议庭将在周一下午宣布罪名和判决。
7.第二十九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8.12月8日,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青川县林业和园林局原局长李明杰在最后陈述中潸然泪下,等待他的将是漫漫铁窗生涯。
9.为此,修改后民诉法第76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
10.究竟是大庆大同区人民法院故意徇私包庇企业违法行为,还是企业太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