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检举揭发。
引《史记·秦始皇本纪》:“於是使御史悉案问诸生,诸生传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餘人,皆阬之 咸阳。”明 李东阳 《澹轩记》:“每勾稽戎籍,贫而当遣者,必为资送;或诬相告引,则力为辩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