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fáng fēn
注音ㄈㄤˊ ㄈㄣ
⒈ 亦作“房份”。
⒉ 旧指家族的分支。
⒈ 亦作“房份”。旧指家族的分支。
引《魏书·广阳王石渊传》:“其往世房分留居京者,得上品通官,在镇者便为清途所隔。”
宋 吴处厚 《青箱杂记》卷一:“凡子孙在京守官者,俸钱皆不得私用,与 饶阳 庄课,併输宅库,月均给之。故孤遗房分,皆获沾济。”
《儒林外史》第十七回:“我有个房分兄弟,行三,人都叫他 潘三爷。”
周立波 《山乡巨变》上二:“‘他是你们家的什么人?’‘房份里叔叔’”
⒈ 族中各房。
引《魏书·卷一八·太武五王传·广阳王建传》:「然其往世房分留居京者得上品通官,在镇者便为清途所隔。」
1.;有规模较大,租赁大批院落分房分等次接客,收入拆帐分成或全归老板的“大院制”。